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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4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在“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一项中提及“各地应当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
《通知》中之所以作出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的倡议,本质是为了提升临床血液供应安全水平,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在临床血液供应的安全问题中,血站及医疗机构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也不容忽视。
但近日,有网友对无偿献血纳入征信系统提出疑问,怀疑让自愿行为变成了「软性强迫」,还有人觉得「会造成逆反心理」。
对此,国家卫健委回应称:无偿献血是自愿行为,是个人信用的加分项,出台此政策的目的是鼓励而非惩戒。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表示,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的主要目的是激励公民参与无偿献血,但是不献血不会影响个人信用,更不会带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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