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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发文:无偿献血或将纳入个人征信!

妙手云医

发布时间:2019-11-22阅读量:15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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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无偿献血再提要求。


11部门发文:无偿献血或将纳入个人征信!


《通知》提到,为进一步提升临床血液供应安全水平,就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提出以下要求:


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当建立完善“质量上收、服务下沉”的血站服务体系,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加大对血站新建扩建等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血站服务体系与当地医疗卫生发展趋势相适应。


各地应当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定期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

        

鼓励医疗机构参加无偿献血


《通知》指出,各党政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献血法》规定,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无偿献血,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军队有关单位应当积极组织广大官兵参加无偿献血;各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和工会、共青团组织、妇联、红十字会等有关群团组织应当组织大中专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加强对职工和师生的宣传、教育、动员,鼓励职工和师生参加无偿献血。

       

强化血液应急保障能力

区域间血液调配不得收取互助金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有关卫生部门应当组织建立血液应急保障预案和预警机制,加强应急献血者队伍建设,做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血液保障。

完善区域间血液调配制度,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血液调配血液保障绿色通道,确保血液运输安全、有效、快捷。区域间血液调配不得收取互助金。

        

推进无偿献血与

造血干细胞移植捐献工作


《通知》表示,无偿献血与造血干细胞移植捐献工作联系密切、相辅相成,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应当统筹推进,强化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志愿服务。

      

普及无偿献血科学常识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无偿献血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无偿献血理念,普及无偿献血知识,提高公民无偿献血的自觉性。

    

完善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出院时

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流程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有关卫生部门要加快推进血液管理信息互联互通,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完善献血者及直系亲属出院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流程。

同时,《通知》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血站要开展血液舆情监测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提升血液安全

视情增加血液筛查项目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卫生部门应当加强血液安全管理,指导血站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高危献血者屏蔽和淘汰制度,健全血液预警机制。卫生健康、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完善血液筛查策略,视情增加血液筛查项目。


早在今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就曾发布《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其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用血费用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工作。


要求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和云南省等省份应当在2020年1月底前全面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省内医院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其他省份(除新疆、西藏外)在2020年8月30日前全面实现。


两份文件相辅相成,将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无偿献血,献血这项利国利民的事情,各医护人员也要大力宣传及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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