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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卫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妙手云医

发布时间:2020-01-31阅读量:195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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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月30日晚,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宣布,主要基于中国感染者数量增加、多个国家都出现疫情两个事实,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谭德塞强调,没有必要采取限制国际人员流动的措施,世卫组织不推荐限制旅行的措施。

 

谭德塞说,虽然会有一些经济损失,但中国采取了超常规的有力措施,中国在很多方面为应对疫情提供了榜样。此次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是对中国没有信心,相反,世界卫生组织相信中国的疫情一定能得到遏制。由于病毒的传播仍然还有很多未知数,世卫组织担忧中国之外的疫情会有恶化,这无关感染数量,关系人的健康和生命。

 世卫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什么是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被定义为:

 

(1) 通过疾病的国家间传播对其他国家构成公共卫生风险;

(2) 和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籍应对措施。

 

该定义意味着以下情况:严重,异常或意外;对受灾国国境以外的公共卫生产生影响;并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国际行动。

 

PHEIC 是世卫组织可以发出的最高级别的警报,自 2009 年以来仅用过 6 次

 

分别为 2009 年的甲型 H1N1 流感、2014 年的脊髓灰质炎疫情、2014 年西非的埃博拉疫情、2015~2016 年寨卡疫情以及 2018 年开始的刚果(金)埃博拉疫情(于 2019 年 7 月宣布)、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今日确定)。

 

1 月 29 日,顶级医学期刊《柳叶刀》主编 Richard Horton 曾在其个人 Twitter 账号上表示,现在一定已经到了(将新型冠状病毒)认定为 PHEIC 的时候。如果不认定为 PHEIC,会让人们对国际卫生系统的可信度提出质疑。《柳叶刀》的官方 Twitter 账号随后转发了该条推文。

此前,世卫组织总干事 Tedros 曾在发布会后的提问环节特别指出,目前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只能选择定为 PHEIC,或不定为 PHEIC,没有中间地带。他认为应该改变规则,采用红灯、黄灯、绿灯的形式,在红灯和绿灯之间可以存在中间情况。

 

确定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会有怎样的影响?

 

根据 2005 年通过的《国际卫生条例》,确定中国疫情为国际公共紧急卫生事件后,WHO 总干事有权力向其他国家发布临时及长期的处理建议,对遭遇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缔约国或其它缔约国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或)邮包采取卫生措施,防止或减少疾病的国际传播和避免对国际交通的不必要干扰。

 

我们可以说,「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判断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宣布疫情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有利于出现疫情的国家获得外部帮助,例如筹集外界援助资金等。这也有利于全球共同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疫情国际传播带来的影响。

 

在另一方面,如果其他国家开始对该国实施边界、贸易等限制,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对该国经济造成一定影响,况,不利于疫情的全球应对。

 

具体来看,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第十八条 针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邮包的建议,WHO 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1. 世卫组织针对「人员」向缔约国发布的建议可包括以下意见:

 

不必采取特定的卫生措施;

 

审查在受染地区的旅行史;

 

审查医学检查证明和任何实验室分析结果;

 

需要做医学检查;

 

审查疫苗接种或其它预防措施的证明;

 

需要接种疫苗或采取其它预防措施;

 

对疑似感染者进行公共卫生观察;

 

对疑似感染者实行检疫或其它卫生措施;

 

对确诊者实行隔离并进行必要的治疗;

 

追踪与疑似感染者或确诊者接触的人员;

 

不准疑似感染者或确诊者入境;

 

拒绝未感染的人员进入感染地区;

 

进行出境检查并(或)限制来自感染地区的人员出境。

 

2. 世卫组织针对「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邮包」向缔约国发布的建议可包括以下意见:

 

不必采取特定的卫生措施;

 

审查载货清单和航行路线;

 

实行检查;

 

审查离境或过境时采取消除感染或污染措施的证明;

 

处理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邮包或骸骨以消除感染或污染源(包括病媒和宿主);

 

采取具体卫生措施以确保安全处理和运输骸骨;

 

实行隔离或检疫;

 

如果现有的一切处理或操作方法均不成功,则在监控的情况下查封和销毁受感染或污染或者嫌疑的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或邮包;以及不准离境或入境。

 

关于疾病命名

 

WHO 建议,将这种造成现阶段爆发的疾病,暂时命名为「2019-nCoV acute respiratory disease」,即:2019 新型冠状病毒急性呼吸疾病。其中的 n 代表新的,而CoV是指冠状病毒。最终,将由国际疾病分类(ICD) 决定该疾病的正式名称。

 

同时,世卫组织提议将「2019-nCoV」(2019 新型冠状病毒)作为该病毒的临时名称。关于病毒正式名称,最终将由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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